综合脚手架包括:外脚手架、里脚手架、3.6M以下装饰脚手架。适用于能够按“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”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。2、吊物卸料平台、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,应与脚手架、井架断开,有单独的支撑系统。不适用于房屋加层、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。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施工主体、一般装饰和外墙抹灰脚手架。不包括无地下室的满堂基础架、室内净高超过3.6m的天棚和内墙装饰架、悬挑脚手架、设备安装脚手架、人防通道、基础高度超过1.2m的脚手架,该内容可另执行单项脚手架子目。
建筑物外墙脚手架:凡设计室外地坪至于檐口(或女儿墙上表面)的砌筑高度在10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0m,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%以上时,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。建筑物内墙脚手架:凡设计室内坪至顶板下表面(或山墙高度的1/2处)的砌筑高度在3.6m以下的(含3.6m),按里脚手架计算;砌筑高度超过3.6m以上时,按单排脚手架计算。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(移动脚手架,门式脚手架)施工检查,听取整改意见,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,消除事故隐患。
交底和验收1、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的,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。2、脚手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分段验收(一般不超过3步架),办理验收手续。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,内容量化,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。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,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按不同檐高编列清单项目。验收不合格的,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。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。3、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,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,检查内容量化,履行检查签字手续。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,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。